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23:3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0:10
户籍不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2”区域),而到“5+2”区域务工,在武侯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员。
办理对象
户籍不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2”区域),而到“5+2”区域务工,在武侯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员。
办理流程
(一)5月工作日
1.向居住证地址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含武侯新城管委会)登记点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各登记点审核材料,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妥善保管。已在成都市“5+2”区域内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小升初学生),于2020年6月1日前将此次所取得的通知书复印件交回现就读学校。
(二)7月第三周
1.各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及安排就读的学校,同步公布学生到校复核时间(参加微机派位的小升初学生,在网上平台查看派位结果,并于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到)。
2.申请人及学生到对应学校复核材料,并确认学位,过期不再复核。
(三)8月第四周
通过复核的学生到相应的学校报到(具体时间见学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