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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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22
(一)在房屋交易中,存在着房屋先行出售再进行抵押的情况,那么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和抵押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应该如何解决呢?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有效订立之后,出卖人在标的房屋之上设定了抵押权,而此时的购房者如若起诉请求获取房屋所有权时,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方面的考量和处理:首先,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经过登记的抵押权具有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它可以对抗购房者的相关权利。然而,如果购房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抵押权人在明知该房屋已经出售的前提下,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设定抵押权,那么这种恶意损害第三方利益的行为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完成登记手续,而出卖人在该房屋之上再次向他人设定抵押权的话,那么抵押权是无法对抗购房者的请求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