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言语和动作威胁,作出将要出拳打人的动作,我做出反击,致使该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6-14 16:31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16:53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据你所说的情况,有可能超过防卫的必要性,这就构成防卫过当,是要承担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16:53
你好。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支付任何医药费,不会拘留的。采纳一下吧,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16:56
不是正当防卫。
如果确实将对方打到重伤甚至打死,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针对【我不能等到他打到我再还手吧?】这句话,我不得不提醒你:确实是要等到他打到你,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对你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可预见的威胁之后,你才能以正当防卫为理由反击。
举例而言:我挥舞着着手对你说“你信不信我揍你!”——仅仅在这样的场景下,你还不能行使正当防卫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16:53
正当防卫,他的拳头在朝你打过来,本能反应就是躲开或攻击,难道还站着不动让他打吗,如果不把他打趴下,他起来照样打你。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