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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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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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4 22:01
1948年11月22日,保定市历经解放,紧随其后的12月6日,保定市人民法院宣告成立。此后,历史的波折中,1960年2月,随着行政区域的调整,地市合并,原有的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保定市人民法院合二为一,成为今天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管辖的区域包括22个县和3个区。
1961年5月,随着地市分离,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保定市人民法院再次独立。然而,1984年1月,保定市人民法院得到了提升,正式升格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标志着其地位的提升和司法责任的加重。
到了1994年12月,随着地市再次合并,新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诞生,负责整合和管理区域内的司法事务。如今,这座法院位于保定市高开区天鹅中路1号,拥有325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209名法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公正判决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内设机构方面,法院设有29个部门,直接负责管理下属的25个县(市、区)人民法院,确保司法服务覆盖全市各地。作为地区司法体系的重要支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履行其职责,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市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