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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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11:4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分住房和非住房适用不同税率。 一、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月租金在800元(含)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在4000元(含)以下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80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10%; 月租金在在4000元以上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1-2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10%。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月租金在800元(含)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在4000元(含)以下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80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20%; 月租金在在4000元以上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1-2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20%。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11:44
我晕乎,零分···楼主太小器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11:46
(2500-800)*20%=3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