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人户口迁入城市,留一女户口农村她家山田宅基地要归还集吗?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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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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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3 21:32
1、承包期限内,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使用权的,在本次承包到期后,户口已经迁出当地的,该使用权应由发包方收回;
2、一女的户口还在农村未迁出的,其承包地、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续使用、分配的,不会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