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前4年不够1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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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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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22:12
法律主观:
?????首先,上海落户有两大审查原则:合法合规,合理真实。“合法合规”的意思大家都懂,“合理真实”的意思是要讲诚信,如果觉得材料不符合常理,有明显人为操作的痕迹,也就是社保和个税没有自然真实的体现出申办人的价值和贡献,这种情况也是不符合落户要求的。
?比如,前面四年都是最低基数,个税为0,后三年社保直接提高到2倍甚至3倍。这种就明显不够合理真实,肯定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可能很多人听过这样一种说法,就是前四年也要达到1倍以上。这种说法不能说有错,只是相当于给出了一种统一的参考标准,但具体到每个人身上并不一定完全适用。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