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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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3:19
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对一起严重的儿童*和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2021年10月13日,被告人陈某威和刘某彦因对6岁女童佟某某实施的恶劣*和伤害行为,分别被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和*罪。陈某威,作为施暴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十六年;而作为监护人的刘某彦,因其对女儿的放任和参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合并执行三年。在*行为中,陈某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而刘某彦虽为从犯,但因其对女儿的伤害和*行为,也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强调,判决旨在保护未成年*益,严惩侵害儿童的人身权利犯罪。赔偿数额为人民币202767.35元。二被告人在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没有提起上诉。此案件的判决彰显了对儿童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