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骗签字领结婚证,这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1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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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01:42
根据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照你所说,你仅是被骗签字,而未亲自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因些适用于以上规定,可以去*起诉,请求依法解除婚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01:43
举证,起诉维权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