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6 14:1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14:32
关于土地承包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14:35
1、老人可以收回本人的土地承包权:老人健在的,不能称之为继承,其有权根据本人的意愿决定该财产的分配对象及数额;
2、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本身,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适用于继承(所有权属于集体。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14:32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的,不是某个个人的,只要本户还有人在,土地承包权就不动,全户死亡土地承包权收回。如果老人和儿子一家不在一户上,可以要求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收益。
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如果尽了赡养义务,她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如果她不赡养老人也没什么错误,因为作为儿媳法律没有规定她要赡养公婆,只是她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
孙子的问题有点复杂
(1)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要看他是否成年以及是否有经济能力,如果他还未成年,或者成年了但还在上学或者工资收入很低,那他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2)孙子能否继承遗产,答案是可以,这叫代位继承(代他父亲的位)。但是如果他成年且有能力赡养爷爷奶奶而不赡养,孙子应不分或少分遗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