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法规,我说的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11:01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1 08:08
不对,或者说起码是不严谨的。行*规有两种,一种是国务制定、*发布的;另一种是*部委制定,经*批准、以*的名义发布的。判断行*规,关键不在于是谁制定的,而在于以谁的名义发布。以*令发布的是行*规、以部门令(如司法部令、农业部令)发布的是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包括省级*、较大市*。
除了地方性法规外,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有权)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还可以根据全国*的授权制定特区法规和特区*规章。
但是,某些*和部委能制定行政规章,并不代表他们制定的所有文件都是行政规章,只有依照立法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文件才是行政规章。否则,只是一般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在以前,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令也属于法律。
仔细阅读下《立法法》吧,一句两句很难表述的准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1 08:08
正确。
补充:
1、自治区、州、县的*有权制定自治条例。须经全国*常委会报批。
2、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其他参照立法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1 08:09
较大的市和计划单列市也可以制定地方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