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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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1小时前
法律分析:有的地方只一个,即《房地产权证书》。有的地方有两个,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