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未分得股利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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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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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3:44
外方股东属于非居民企业,其转让股权所得应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首先,受让方应履行扣缴义务,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办理;其次,该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不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其股权转让收入应调整为公允价格;第三,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计算其股权转让所得,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扣除随股权转让的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多项基金等。因此,外方股东需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