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4 17:5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5 06:12
这句话是正确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53条第三款,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扩展资料: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5 06: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5 06:15
对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5 06:19
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