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在五年以后,可以追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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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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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6:28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所以法官首先要判断理由是否成立,然后看对方有无给付能力,最后按第7条确定金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6:29
可以追加的,通过诉讼!法律规定至少对方应该承担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50%